《黄帝内经》指出,食物同药物一样,也具有寒热温凉四性和辛甘酸苦咸五味,而五味可入五脏,即“酸入肝,苦入心,甘入脾,辛入肺,咸入肾”。
食物与药物的不同点是其寒、热、温、凉四性均衡的比较多,故可长服久服而不出现体质的偏差。但食物中也有一部分属于寒热温凉性质特点明显的,如羊肉、狗肉、茴香、生姜等偏热性;冷饮、苦瓜、甲鱼等偏寒性。此类食物的适应证需遵循“寒者热之”、“热者寒之”,即寒性的体质和病症用热性食物,热性体质与病症用寒性食物。此类食物的禁忌也较为明显,即寒性体质与病症禁用寒性食物,热性体质与病症禁用热性食物。这类按体质辨证论治,提出个体的适应食物和禁忌食物是中医食养食疗的重要方面。
此外,中医认为据季节不同,疾病种类不同食物成分不同,饮食各有禁忌。
食物与季节的禁忌
春季为阳气升发之季,不可服食辛辣之物,以致助发,而导致内热、内火产生。夏季不可过食油腻,不可贪食生冷,而致脾胃功能失调;秋季燥热过甚,易口干舌燥、干咳,不可吃太多的甘温、辛温的食品,而致温热伤阴,使燥热更甚;冬季是封藏之季,过食寒凉则克伐阳气,可致封藏不固、温养失调。因此冬季禁食过寒的食物,温补之法多在冬季进行,一则可御寒,一则可养精。
食物与疾病的禁忌
患者在疾病过程中或疾病的恢复期,有些食物可加重疾病,或影响疾病的恢复应注意这些食物对疾病的禁忌。中医食疗中将这类由于饮食而引起疾病复发的症状称为“食复”。《素问。热论》中说:“病热少愈,食热则复,多食则遗。”了解食物对疾病的禁忌,有助于对疾病的治疗。
食物与疾病之间具体有以下禁忌:
(1)、过敏性疾病患者忌食虾蟹等产品。
中医食疗学中将虾蟹等海产品称之为“发物”,认为食用后可加重疾病或引起其他不良反应。现代医学认为一些过敏性疾病患者(如过敏性哮喘、荨麻疹、过敏性结肠炎)往往体质过敏,而一些海产品,体内往往含有很多“铵”,过敏体质者食用后可以起过敏反应。轻者引发潮红、头晕、麻疹,重者可致持续哮喘甚至休克。因此,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忌此类发物。
(2)、高血压、水肿患者忌盐。
摄入过多的钠盐可引起体内水与钠滞留,导致血管平滑肌肿胀,管腔变细,血管阻力增加;同时血溶量增加,加重心脏负荷和肾脏负荷,进一步引起排钠障碍,从而使血压增高。因此,高血压以及各种原因导致水肿的患者均宜控制钠盐的摄入。如各类心脏病而致的心源性水肿,慢性肾炎、肾功能衰竭而致的肾源性水肿,肝硬化而致腹水等。提倡低盐或无盐饮食。
(3)、代谢性疾病患者忌过剩物质。
代谢性疾病主要包括:高脂血症、肥胖症、痛风、糖尿病等。这些疾病往往是由于体内某一物质过剩而致代谢紊乱,如高脂血症是由于体内三酰甘油或胆固醇过高而致,痛风是由于体内嘌呤含量过高而致,糖尿病是由于体内糖含量过高而致。在治疗中除了针对其引起的原因进行相应的治疗外,减少这些物质的摄入也是治疗的重要环节。高脂血症需要减少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的摄入,痛风需要禁忌嘌呤含量高的食物,如海鮮,动物内脏,酒类等,糖尿病则需要控制碳水化合物的摄入等。
(4)、肾衰、肝昏迷患者忌蛋白质。
肾功能衰竭时,肾小球滤过作用遭破坏,蛋白质的代谢产物氮质在体内滞留;肝昏迷时肝脏对蛋白质分解能力下降,可致氮的滞留,剌激脑神经而致肝性脑病。因此,在肝肾功能衰竭时应忌食蛋白质的摄入,以免加重病情。
(5)、其他禁忌。
临床发现,不合理的饮食,或饮食方法不当亦可致疾病加重。如肝病应忌酒与脂肪,食过量的酒对肝脏有损害,摄入过多脂肪类食物可引起脂肪肝;经期忌饮冷,月经期服食冷饮后可致经行不畅而出现痛经,月经过多,出血时忌热性食物,热性食物往往加速血流,可加重出血;咳嗽时忌过甜、咸、冷、辣食物,咳嗽往往提示气管和肺部有炎症,过甜可致痰液多,咸、冷、辣可剌激气管使咳嗽加剧;泄泻忌瓜果、油腻和干硬食物,泄泻时往往表示肠道功能亢进,生冷瓜果、油腻可加速肠蠕动使泄泻更甚;其他如感冒发热忌油腻,粘滞食物,妊娠时忌饮酒等都是在饮食中需要加以注意的。
食物与食物之间的禁忌
中医食疗学认为,食物的搭配合理可有协同增效作用,若搭配不当,轻则食疗作用被抵消,重则对机体可产生有害作用。具体各类医书中有以下记载:大葱忌蜂蜜,柿子忌茶,白果忌鸡蛋,鱼忌鹿肉,鸭蛋忌鳖甲、李子,雀肉忌猪肝,牛奶忌酸果等等。这些记载有的用现代营养学,中医食疗学理论可作解释,有些理论上还不能解释,有待于进一步证实其正确性,但在实践中已被证明是有效的。
王坤山,中西医结合医师,医学博士,主任医师,国际卫生医学研究院教授,澳大利亚国际中医药科技研究院研究员,中国微量元素科学研究会会员,重庆市糖尿病协会专家顾问。
来源:王坤山博客
王坤山著,《中医养生的智慧》,中国三峡出版社,出版日期:2009-04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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