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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。。。
 
来源:xjh  编辑:xjh  2013-07-03

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。立身行道,扬名于后世,以显父母,孝之终也。夫孝,始于事亲,忠于事君,终于立身。

孝是自然规律的体现,是人类行为的准则,是国家道德的根本。

孝之所以重要与关键,其中最紧要是孝为道德的根本。根本者,就是大树的根蒂,而这棵从人的心灵深处所生长出来的道德之树,它的根子就是孝。

教化是由孝而生成的。孝是人性道德之根,由此生成伸展出道德的枝叶、花朵,由此而硕果飘香也好,或由此涩果苦果也罢,一切均从根子上来。唯其根深,才能叶茂而花盛;唯其务本,才能本立而道生。

古代有所谓伦理道德的“五教”,也称为五常之教,指教父以义、教母以慈、教兄以友、教弟以恭、教子以孝。如《尚书·舜典》:“汝作司徒,敬敷五教。”《左传·文公十八年》:“举八元,使布五教于四方,父义、母慈、兄友、弟共(恭)、子孝。”古人认为,抓住这些教化,那么其余用来教化人的也可以推而知道了;在众多的道德教化中又以“五教”为最要,而“五教”之中又以孝为至要。

对于生活在家庭中的人来说,孝主要体现在事亲上,即对父母的奉养上。那么怎样奉养才算孝呢?

“居则致其敬,养则致其乐,病则致其忧,丧则致其哀,祭则致其严。五者备矣,然后能事其亲”(《纪孝行章》)。“生事爱敬,死事哀戚”(《丧亲章》)。也就是要以爱敬之心奉养健在的父母,要以哀戚诚敬之心祭奉亡故的父母。子有爱敬之心,则父母乐;子有哀戚诚敬之心,则在天之灵安。这就是孝。

除了直接奉养父母以表爱敬之心外,作为个人,事亲者应具有怎样的修养和品行呢?

首先,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,这是父母所给,不能损伤,即所谓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”(《开宗明义章》)。其次,要立身行道,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,用扬名天下后世、光耀父母来体现自己的孝,这也是孝的最佳表现形式,是“孝之终也”。再次,对待父母以外的人,也要尊重,不能得罪。即“爱亲者不敢恶于人,敬亲者不敢慢于人”(《天子章》)。第四,不论环境怎样,都要不骄、不乱、不争,即所谓“居上不骄,为下不乱,在丑(同类)不争”(《纪孝行章》)。只有这样,才可以避免祸患。

具备了上述四条,能够使自己不受伤害,使奉养父母成为可能;同时,还可以为父母增光,从精神上对父母进行安慰并使之快乐。《孝经》也是在告诫人们不仅要珍惜自己的生命,而且协调好自己与周围环境的关系。

其实孔子的话是有深刻的道理的:

其一,身体是行孝道的载体,没有这一载体,子女如何很好地奉养父母、孝敬父母?身体是行孝之本,因此要全之。二是,保全身体,不受到伤害,主要是指不要犯罪而受到刑罚,不要在与他人斗狠之中受到伤害,不要在声色犬马之中糟蹋生命,不要不爱生命不知节制,而早逝、夭折,死于非命。三是,保全好身体,还能为国家服务,当时是“事君”,这是孝的延伸。四是,保全好身体,还为了传宗接代。五是,对于保全身体,孔子是很辩证的。子曰:“朝闻道,夕死可矣!”(《论语·里仁》)为了闻道,可以朝闻夕死;面对着道义,可以赴汤蹈火,在所不惜。这些才当是孔子所说的大道理。

孝道有更高层次上的内涵,那就是孝不仅是保全身体、不毁坏就行了,这仅是一个开始而已。在此之后,应该是立身行道,只有行道,才能立其身,从而扬名后世,光显父母。这就成了根深蒂固的传统理念,后代要光宗耀祖,这是孝的终极目标了。反过来说,如果子女辱没先祖先宗,那就是最大的不孝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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